9.1.普通社友有活动参与权、会议发言权以及书面建议权。
9.2.核心社友则有活动策划权、会议发言权、议案表决权以及选举权和被选举权.
9.3.特邀社友是由本社社委会根据其资历经验及成就 ,共同商议表决后 ,推选出来的特约嘉宾 。特邀社友有咨询权、无选举权。
10.1.遵守章程及服从各项议决案。
10.2.参与推行各项议决案及其他社务活动。
10.3.捐献或协助筹募各项活动经费。